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 > 环评公示

新晃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03-19 09:44:29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长沙
  • 公示时间:5
  • 全文本公示链接:【点击下载】
新晃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新晃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晃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项目
位置: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产业开发区。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0万m³/d,近期规模1.0万m³/d,远期增加1.0万m³/d。本可研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和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近期对现有0.25万m³/d 污水处理厂扩容至0.40万m³/d,污水排放标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
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南侧新建1座1.60万m³/d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0.60万m³/d,远期增加1.0万m³/d,排放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9375062083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31-88713438
电子邮箱:hpzxtz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有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给建设单位。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新晃侗族自治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条: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