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工程 (征求意见稿)公示
- 建设单位: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怀化
-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 编制机构:湖南昆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沅陵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14#栋标准车间(现有污水处理厂外),选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0.423765416°,N28.394530548°,详细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建设性质:改扩建
占地面积:1100m2。
建设投资:总投资24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33%。
期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租赁沅陵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14#栋标准车间(现有污水处理厂外)建设园区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车间,总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电解抛光废水处理能力为80吨/天,分两期建设,本此环评仅对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工程一期(40吨/天)开展评价。本项目作为沅陵产业开发区内电解抛光行业工业废水预处理工程,属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前端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2标准限值以及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依托污水管网排入现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保持1500m3/d不变。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拟新增2名员工,全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24h,不设置食堂、宿舍。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源顺 联系方式:1507491926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昆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319768629
四、征求意见稿全如下链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f4Y_aRN9osfzCU6BVCGjg?pwd=agxi
提取码: agxi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项目名称: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沅陵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14#栋标准车间(现有污水处理厂外),选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0.423765416°,N28.394530548°,详细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建设性质:改扩建
占地面积:1100m2。
建设投资:总投资24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33%。
期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租赁沅陵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14#栋标准车间(现有污水处理厂外)建设园区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车间,总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电解抛光废水处理能力为80吨/天,分两期建设,本此环评仅对电解抛光废水预处理工程一期(40吨/天)开展评价。本项目作为沅陵产业开发区内电解抛光行业工业废水预处理工程,属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前端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2标准限值以及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依托污水管网排入现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沅陵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保持1500m3/d不变。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拟新增2名员工,全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24h,不设置食堂、宿舍。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源顺 联系方式:1507491926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昆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319768629
四、征求意见稿全如下链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f4Y_aRN9osfzCU6BVCGjg?pwd=agxi
提取码: agxi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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