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设项目环保公示申报系统(环评、环保验收、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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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公示文本请直接粘贴到下方输入框,也可以附件形式上传,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请在公示文本框内输入“已上传”,否则无法公示无法提交。

公示系统使用说明

  • 1.公示类型:

    本公示系统暂只受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众参与调查公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其他类型公示不予受理。

  • 2.附件类型:

    公示系统只接受.doc ;.wps ;.pdf 等三种附件类型,其他需要公示的格式请自行转换后再提交。

  • 3.公示时间:

    本系统公示的最长时间为25个工作日,用户可自行选择公示时间段,超过公示时间后附件自动失效,但公示文本依然在网,如特殊情况需删除公示文本的,请以邮件方式通知信息中心删除(信息中心邮箱:435113288@qq.com)

  • 4.信息反馈:

    本系统不支持在线信息反馈,公示内容需收集反馈信息的,请自行在公示文本内预留收集渠道,本系统不对反馈内容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