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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蓝天保卫战”喜传捷报

文章来源: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8-06-14访问次数:打印
    韶山市蓝天保卫战传来捷报,今年1-5月,韶山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7%,较去年同期提高8.6%,居湘潭市第一。其中PM2.5明显改善,平均浓度为40ug/m3,较去年同期改善24.5%。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自年初我省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韶山先后召开全市环境保护暨“蓝天保卫战”动员会议、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018年夏季攻势”动员会议等两次全市性的大会,部署、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韶山市环委会召开日常工作会议5次,调度、推进、督查解决具体环境保护工作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批示10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5次,全市各乡镇、高新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了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督办,分管负责同志按照分工进行现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是坚持谋定而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韶山市制定出台了《2018年度韶山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韶山市“蓝天保卫战”巡查发现问题“一单五制”工作制度》、《韶山市“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韶山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办法》、《韶山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韶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与制度,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按步骤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三是坚持严管重罚。1-6月,该市环保局切实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主力军作用,先后查处违法企业7家,行政处罚79.36万元,其中停产整治1家,停止建设3家,行政移送1起(行政拘留1人)。城管局在扬尘防治方面持续发力,共处罚渣土运输2家,建筑工地1家,行政处罚1.05万元,扣押违法渣土运输车辆10台次,下达整改、停工整改通知单10份。住建局狠工地环境监管,共检查工地20人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3份,限期整改通知单10份,5个扬尘问题得到整改。公安局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强化烟花鞭炮禁燃工作,行政处罚2起,罚款400元。
    四是坚持防治并举。乡镇切实加强了垃圾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在村级建立了垃圾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宣传、处置队伍,对发现的30余起焚烧现象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并就地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高新区、城发集团全面排查辖区与所属工地的裸露黄土,并迅速展开治理;城管局按照部署加强了道路清扫洒水保洁频次。
    五是坚持广泛宣传。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乡镇、高新区以及市直部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在城乡居民区、建筑工地、企业厂区建设“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宣传牌400余块,在电视台、政务网站报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引导群众共同参与,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