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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放生螺蛳入大湖 还水体生态平衡”

文章来源:益阳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8-06-14访问次数:打印
    6月12日,在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村民邓某等8人在大通湖大嘴巴码头将从外地收购的2000多斤螺蛳放生,并表示今后不再偷捕大湖螺蛳,积极参与保护大湖底栖动物行动。

    据悉,本次放生螺蛳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案件。4月11日凌晨,我区执勤民警在大通湖大嘴巴湖面巡逻时,发现堤坝上停放着数十辆装载着螺蛳的三轮摩托车,且有人在湖中继续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控制,扣押了相关涉案物品,经审理后对邓某等18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大通湖底栖动物螺蛳、河蚌等是湖体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水体生物净化器”,其以水生小型动物及其死亡后的尸体或腐屑为食物,从而间接地降低水体中的氮、磷含量。为保护大通湖的生态环境,益阳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湖良好湖泊保护工作的通告》(益政通[2017]5号),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指挥部于2017年3月10日也发布了《关于禁止捕捞大通湖底栖动物的告示》,均明文规定禁止捕捞大通湖底栖动物,以还大通湖水体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