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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进行时】湘潭市环保督查进行时督查最新动态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8-03访问次数:打印

湘潭黑臭水体整治获省环保督察组肯定

 8月2日下午,省第三环保督察组组长肖国安率队督察湘潭黑臭水体整治情况,他们先后前往南洋渠、胜利渠、碧泉湖、护潭二级渠以及江麓西干渠现场察看。 
 督察组首先来到南洋渠,渠内水体清澈见底。督察组仔细询问了南洋渠的功能、污染的来源以及治理情况,对南洋渠治理成效比较认可。随后,督察组又现场察看了胜利渠治理后的情况。胜利渠项目方相关负责人介绍,胜利渠渠道集雨面积为2.42k㎡,全长4.7km。渠道是雨污排水渠,同时具有农业灌溉能力,他们根据胜利渠的特点,在施工时采取“水力疏挖和土工管袋脱水固化”工艺,该工艺的实施可以缩短工期,方便快捷,且不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还可以实现淤泥资源化利用。
 最后一站,督察组来到尚未完成基础治理的江麓西干渠,重点了解工程进度情况。该项目有关负责人介绍,西干渠干渠长度5.1km,全线有暗渠4236m,明渠864m,作为沿线雨污水的受纳体,排水断面不规则。因此,将西干渠分成三段进行治理,目前仅有部分未完成,预计9月30日之前将完成基础治理。
 2015年,市城区24条黑臭水体被纳入整治清单,其中渠道20处,总长115.3公里,湖塘4处,共计19.1公顷。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3条黑臭水体的基础治理,江麓西干渠也将在近期完成基础治理。
 肖国安对湘潭黑臭水体的整治情况所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希望湘潭能尽快完成未完成的基础治理,进一步改善湘潭水环境。
 

湘潭一养猪场“便民缺口”遭投诉

7月29日,有市民向省环保督察组反映,雨湖区长城乡花园村内某养猪场粪污未经处理外排,堵塞相邻单位排水管,最终流入涟水河。市农委、雨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当天派员查明,主要原因在于一个“便民缺口”,遂责令养猪场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 

 这家养猪场位于一座小山上,现存栏生猪2700余头,系租赁场地经营,经营时间已经10年,沼气池、污水处理厂等设施齐全。7月29日,市农委、雨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负责人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该养猪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处理流程进行了严格检查,发现绝大部分污水进入了处理系统,但猪舍东头的一条排污沟存在对外直排现象。另外,该养猪场的猪粪囤积池没有遮雨棚,有可能被雨水冲刷而污染周边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雨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当即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该猪场的一位管理人员介绍,关于猪舍东头那条排污沟存在漏排的问题,那是数十年前某单位建猪舍时为方便附近村民种菜施肥而开的一道口子,现在种菜的农户逐渐少了,过剩的猪尿水便成了环保投诉对象。加之本月初养猪场污水处理泵突然破损,导致有部分沼液未经处理就外流,更加剧了投诉升级;但26日污水处理泵已经修好,恢复达标排放。

 这位管理人员表示,一定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把这个“便民缺口”堵死,让所有污水进入处理系统;同时,尽快修建猪粪囤积池雨棚,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湘潭一龙虾店油烟扰民被取缔
 

 8月1日,雨湖区平政路湖园公寓1栋1楼的老街新店告别了往日的忙碌和喧嚣。这家龙虾店由于油烟直排扰民,被群众举报到了省第三环保督察组。雨湖区转收到这一信访件后,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目前,这家龙虾店已停业整改,着手改行。 
 7月27日,省第三环保督察组收到群众举报,平政路湖园公寓1栋1楼的老街新店餐饮油烟扰民。第二天一大早,督察组将信访件转交给市环委办。市环委办迅速交办给雨湖区政府。
 雨湖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迅速上门核实情况。“餐饮油烟味浓呛鼻,油烟吹入我家,地板天天油腻,龙虾废料将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深夜营业,噪声刺耳……”平政路湖园公寓1栋的居民,向城管执法人员大吐苦水。
 经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认为,这家小龙虾加工外卖店确实存在油烟对空直排,龙虾废料臭味扰民,举报属实。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店下达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通过多方做工作,龙虾店老板配合,立即对厨房炉灶进行拆除,并签署承诺书,承诺转行经营批发。

湘潭县一汽修厂油漆味扰民被处理

 湘潭县易俗河镇海亚汽车服务中心负责人陈某怎么也没想到,中心厂址才搬迁到海棠路不到两个月,就因环保问题面临严厉处罚。对此,他懊悔不已。8月2日,我们从湘潭县环保局获悉,他们收到省环保督察组转交的这家汽车服务中心的信访件后,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尽快为当地群众解忧。 
 7月27日,群众向省环保督察组举报,湘潭县海亚汽车服务中心晚上不时散发出油漆味,影响了他们的生活环境。湘潭县环保局转收到这一信访件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该中心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修理与维护、洗车服务和汽车美容服务,今年6月搬迁到现址,7月开始运营。
 烤漆房配套了一台吸附棉废气处理设施,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现象。”对此,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该中心环保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拟对该中心罚款20余万元。县环保局还对该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在手续完善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湘潭县交通局现场检查发现,海亚汽车服务中心喷烤漆及设备未达到环保要求,下达了机动车维修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中心于9月1日前完成对喷烤漆房及设备的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