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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马场建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3-21 23:08:39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我局拟对浏阳市马场建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马场建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南环村马场组

建设单位

浏阳市马场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马场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年产机制砂10万t,干泥砂浆10万t,矿粉1万t。一期工程机制砂生产线已投产,启动了自主环保验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干泥砂浆生产线尚未安置设备投产。

如今该公司拟在厂区北部新增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筑占地面积约1440平方米,计划年产生产沥青混凝土3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各类污染物。但施工期相对于运营期来说,影响时间相对较短,且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会慢慢消失。

营运期:

  1. 废水:本扩建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浇灌不直接外排。同时项目生产区四周设导流沟,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后进入地势最低处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可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
  2. 废气:项目烘干筒粉尘经设备配套的二级除尘装置(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物料的卸料、储存、给料等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经洒水抑尘,并对其加盖篷布,加强绿化等控制;项目沥青烟气(含苯并[a]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过滤网+电捕焦预处理,再引入烘干筒燃烧器内进行二次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烘干筒燃烧柴油产生的烟尘、SO2及NOx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引入烘干筒粉尘的除尘系统中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烧柴油产生的烟尘、SO2及NOx混合气体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表3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外高于楼房顶楼的排气筒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3)噪声: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噪声控制,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一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经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收集到的粉尘经厂区专用废粉罐储存后外售;对于漏沥青和拌和残碴,振动筛筛选出来的废石料均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