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果园镇人民政府浔龙河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 浔龙河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 |
建设单位 | 长沙县果园镇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浔龙河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生态艺术小镇,本工程为浔龙河污水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4948m和一座提升泵站,管网先沿金井河自东向西铺设,再沿浔龙河自南向北铺设,最终将金井河以北污水收纳送至浔龙河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站址位于田汉大道南侧、金井河右岸,提升泵站规模为2200m3/d,总投资为699.39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槽开挖涌出的泥浆水、管道试压产生的试压废水等。管槽开挖涌出的泥浆水设置施工废水隔油沉淀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项目洒水抑尘;试压废水经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准Ⅳ类水标准(TN为10mg/L),尾水排入浔龙河。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施工机械、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植被吸收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种作业机械(挖掘机等)和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强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在距离居民区较近设置隔声屏障等。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可接受范围内,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于项目施工区场地较为平整,本项目施工弃渣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开挖弃渣,项目开挖的大部分渣土均可回用于项目填方,少量挖方(约1980m3)开挖的大部分均可回用于项目填方,少量弃方送作为金井河河堤护坡综合利用。本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将泥渣静置一段时间待泥浆沉淀后,排去上清液,施工完毕后对沉淀底泥进行填埋复垦。静置期间对沉淀池进行管理,采取拦挡等措施防止人畜掉入池内。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使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会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在一定程度改变了土地现状,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经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同时随施工结束消失,因此影响不大。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主要对浔龙河生态示范点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经地埋式一体化提升泵站提升至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准Ⅳ类水标准(TN为10mg/L)后排入浔龙河。项目建成后,居民生活污水不再直排周围水体,是区域水体得以净化,水质将逐渐改善。项目营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将产生长远的有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泵站产生的恶臭及压力管排气井排放的废气影响,由于项目泵站为地埋式,各设施均为地下密闭设施,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浓度较低,经大气扩散和植被吸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噪声,泵站为地埋式一体化提升泵站,水泵噪声源强范围约为85dB,经过一体化泵站外壳材料、土壤隔声、减振等措施,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固废主要来源于管道排泥井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为2t/a,泵站采用破碎式格栅,不产生栅渣。为防止固体废物随意处置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管道污泥需定期由环卫部门吸粪车吸取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是一项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公用事业工程,其社会效益是显著的。项目所建管网服务范围为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整个规划区,与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预计同时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和完善区域污水网结构,可有效地解决浔龙河生态示范点当前水污染问题,可改善城市市容,提高卫生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美丽的自然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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