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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环保分局发布时间:2019-09-10 21:01:52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环保分局
  我局拟对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经开区康万路749号

建设单位

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500万元,在原有辅助车间和生产车间增加部分设备,同时增加生产班次和工作人员,新增月桂酰谷氨酸、月桂酰甲基牛磺酸钠、月桂酰基甘氨酸、椰油酰基谷氨酸4个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粉体产品的生产,其中椰油酰基谷氨酸为中间产品;新增月桂酰肌氨酸钠、椰油酰谷氨酸钠、椰油酰甘氨酸钠、椰油酰甘氨酸钾、椰油酰丙氨酸钠、椰油酰谷氨酸三乙醇胺6个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液体产品的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属于清下水,可直接排放值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同其他生产废水(工艺废水、反应釜清洗废水、产品或中间产品洗涤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碱液吸收塔废水)一同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符合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进入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捞刀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各排气筒废气有组织排放VOCs浓度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中相关标准要求(80mg/m3),颗粒物、氯化氢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相关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实行封闭式处理,避免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属于车间废气,经车间顶部负压收集引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收集池、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pH调节池、曝气池、污泥浓缩池密闭处理,设置恶臭收集管道,将恶臭引至碱液喷淋+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 套)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1 个)外排。本项目恶臭气体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同时要求加强周边绿化,恶臭对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压滤机、干燥机、离心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对生产车间内的高噪声设备如风机等,均设置了减振垫,为减弱风机转动、设备震动时产生的噪声。

  (2)项目废气治理的抽风机一般设置在室外设备区,这些风机均固定在底座上,并在底座上设置减震垫;为进一步减少噪声的影响,风机均设置了隔声罩,隔声能力>10dB(A);

  (3)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对各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使各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采取以上措施以后噪声,厂界四周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及4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及周围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因此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丙酮蒸馏残液、废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包装袋、其他原料包装袋、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烘干过程耗损产品、过滤产生的滤渣及生活垃圾。

废机油、废活性炭、丙酮蒸馏残液、废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位于原料仓库的西北角,占地面积60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泄漏、防腐蚀等功能。

原料包装袋、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烘干过程耗损产品、过滤产生的滤渣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其他原料包装袋、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烘干过程耗损产品、过滤产生的滤渣收集后外卖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做到了合理处置,能避免危险废物直接排入外界环境,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修订,部令【2018】4号)的要求,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接到公众任何信息。说明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6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