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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10-16 10:10:52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你医院提交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我厅提出如下审 批意见。

     一、项目概况与评价结论: 你医院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山路82号,是一家政府主办的 非营利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本次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为新增5 台射线装置,其中1台Ⅱ类射线装置(即DSA),4台Ⅲ类射线装置 (CT、DR、数字胃肠机和乳腺钼靶机各1台)。 你医院提交报告表的格式和内容满足评审要求,评价结论可 信。报告表对开展核技术利用情况描述清楚,辐射污染因子和主 要污染途径确定准确,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可行。你医院在落实 报告表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 接受的。

     二、在项目运行中,你医院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在后续 建设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全面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措施。
     2、制订新增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放射事故预防措施及 应急处理预案等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3、做好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 量监测和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4、将新增项目纳入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 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5、切实加强对辐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务必增强法律意 识,杜绝未批先建。

     三、你医院在该项目投入使用前须到我厅重新办理辐射安全 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

     四、怀化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