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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压铸件及铝锭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07-24 21:45:50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岳阳
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压铸件及铝锭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括
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9625.73万元购置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外购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万吨压铸件及铝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6732m2(约40亩),总建筑面积15653.3m2。本项目年生产铝压铸件6万吨,铝锭4万吨(压铸件采用自产铝锭生产,总铝熔炼产能年产1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19625.73万元,环保投资1370万元,占总投资的6.98%。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龙总18598905556
E-mail:18598905556@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蓝依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禹工
联系电话:18673776202。
E-mail:18673776202@163.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如下链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EL95TMoW6w_zNEaAa-azA 提取码:l2n6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