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万个塑料筐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常德
-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 编制机构:常德市奇正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万个塑料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委托常德市奇正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万个塑料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kqIkBlyVhbC7u7cH3pRpA 提取码:8qy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①建设单位所在办公场所: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内(石门县白云镇白云桥社区1组)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所在办公场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办事处沙河社区朗州北路华达幸福湾9栋301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门县白云镇白云桥社区1组,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地点3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同时本单位鼓励以上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信函
收件地址: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石门县白云镇白云桥社区1组)
收件人:贾总,13487908098
2、电子邮箱:269843036@qq.com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我公司承诺,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同时个人相关信息不对外公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石门县南希包装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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