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株洲
-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 编制机构:湖南凌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从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78号(利德工业园)13号厂房进行搬迁扩建,购置湖南株洲渌口经开区南洲新区科创产业园D9栋101号标准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项目建设场地,总建筑面积1858.69m2。其中北侧为1F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258m2,为生产车间,按功能分区对车间进行分隔,包括混料区、注塑区、压制区、烧结大厅、磨球区及原料库、成品库等;南侧为3F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600m2,为办公生活区,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钨铜合金、高比重合金以及耐磨材料合金等各类硬质合金120t/a。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3874182505
信箱:zhyq888123@163.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详点击链接获取,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2xGlSlSS7EtL3UQ4h5jog
提取码: AB12
公众还可以直接到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和单位,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1.3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从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78号(利德工业园)13号厂房进行搬迁扩建,购置湖南株洲渌口经开区南洲新区科创产业园D9栋101号标准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项目建设场地,总建筑面积1858.69m2。其中北侧为1F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258m2,为生产车间,按功能分区对车间进行分隔,包括混料区、注塑区、压制区、烧结大厅、磨球区及原料库、成品库等;南侧为3F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600m2,为办公生活区,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钨铜合金、高比重合金以及耐磨材料合金等各类硬质合金120t/a。
-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3874182505
信箱:zhyq888123@163.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详点击链接获取,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2xGlSlSS7EtL3UQ4h5jog
提取码: AB12
公众还可以直接到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和单位,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株洲润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