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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01-15 11:56:54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株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将“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
项目概况: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建设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在不改变原有焚烧炉、发电机组规模的条件下,利用富余燃烧量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共350t/d,生活垃圾1350td,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为27:7。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13873277273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蓝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8835843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