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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

文章来源: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4-26 18:16:50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湖南鸿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岳阳
  • 公示时间:10
  • 编制机构: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20000 吨/年(一、二期)废活性炭资源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建设地点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片区,总投资:450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672m2,新建废活性炭再生生产区、废活性炭仓储区、成品仓储区和办公区、研发区等主、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废活性炭来源以岳阳市为主,兼顾省内其他地区,年处理废活性炭20000t/a(一期:10000t/a、二期:10000t/a)。本项目针对众多行业领域所产生废活性炭的收集、贮存、利用,废活性炭再生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湖南鸿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874090688
三、环评单位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四、全文详点击链接获取的方式和途径https://pan.baidu.com/s/1dIHzXuA8TkLmMJDxkCYxnA
提取码:bl2g。如有疑问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CgNbJKwoE9cVPp7aMgGHg?pwd=xfnx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南鸿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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