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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植物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04-29 12:01:27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张家界
  •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植物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项目名称: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植物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
  3. 建设单位: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项目性质:新建(搬迁)
  5. 项目地址: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翠谷植物提取产业园
  6. 项目简介: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植物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4398.51m2(约96.6亩),主要建设工业单宁酸生产线,没食子酸生产线,没食子酸丙酯生产线,高纯单宁酸生产线,饲料用单宁酸生产线,NCG生产线,芦丁生产线,苯甲酸系列生产线,焦性没食子酸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工业单宁酸1000t/a,没食子酸3000t/a,没食子酸丙酯2000t/a,高纯单宁酸400t/a,饲料用单宁酸1000t/a,NCG600t/a,芦丁600t/a,苯甲酸系列产品600t/a(包括2,3,4-三羟基苯甲醛300t/a、2,3,4-三甲氧基苯甲醛100t/a、3,4,5-三甲氧基苯甲酸甲酯200t/a),焦性没食子酸300t/a,副产硫酸钠1141.47t/a。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产生的各股废水有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工艺废水。高盐废水经车间配套的耙式干燥或碱解蒸发除盐后与其他工艺废水一起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与生活污水等其他废水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拟建污水处理站包括“一体化反应器+压滤预处理系统+高浓度废水物化预处理系统+低浓度废水生化处理系统”,本期设计处理能力500m3/d,其中高浓度废水设计处理能力150m3/d,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阳湖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澧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间挥发废气,各股废气分类收集处理。工业单宁酸装置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高纯单宁酸装置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深度冷凝+水吸收+除雾+活性”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NCG装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吸收+水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没食子酸装置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吸收+水吸收”由20m排气筒DA004排气筒排放;没食子酸丙酯装置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深度冷凝+水吸收+除雾+活性由20m排气筒DA005排气筒排放;芦丁装置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深度冷凝+水吸收+除雾+活性由20m排气筒DA006排气筒排放;2.3.4-三甲氧基苯甲醛产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分别深度冷凝后+碱喷淋+除雾+活性炭由20m排气筒DA007排气筒排放;3.4,5-三甲氧基苯甲酸甲酯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与2.3.4-三甲氧基苯甲醛产线一并处理。储罐区废气经“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9)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0)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再生废气经“水除尘+碱喷淋”处理后与锅炉废气一起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DA011)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碱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2)排放。颗粒物、NMHC、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甲醇、氯苯、二氯乙烷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生物质锅炉、废活性炭再生废气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HCl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
①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SO2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34.16%,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14.05%,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3.44%;NO2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58.56%,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18.06%,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3.53%;PM10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70.93%,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36.52%,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29.42%;CO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0.03%,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0.01%,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0%;HCl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90.45%,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42.12%;氨气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0.92%;硫化氢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87.03%;甲醇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0.87%;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9.06%。
②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③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现状监测浓度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SO2、NOx对各敏感点98%保证率日均、年均浓度叠加背景浓度后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对各敏感点95%保证率日均、年均浓度叠加背景浓度后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HCl对各敏感点小时均、日均浓度叠加背景浓度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对各敏感点小时均浓度叠加背景浓度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对各敏感点及区域最大落地小时均浓度叠加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种泵类、风机、离心机、空压机、冷却水塔等。项目运行过程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1)为各种泵、压缩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浇筑减震基础,安装橡胶隔振垫,靠近厂界的设备增加隔声罩。2)对风机应采取隔声、消声措施进行降噪;对震动设备,可在设备底部设置减震装置;空气放空口、风机入口加设消声器;连接水泵、空压机、风机管道需采用软接管。3)应尽量考虑合理布局,让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4)噪声的产生与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也有很大关系,工厂应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对各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使各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上述各项噪声防治与控制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
项目各产线原料及产品经旋风或布袋除尘后产生的除尘灰,分别回用作原料或回收产品;废活性炭再生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再生工序;S9-2离心母液回收甲醇后釜残回产线蒸馏工序,不属于固体废物。
三甲氧基苯甲醛、三甲氧基苯甲酸甲酯母液经碱解蒸发后产生的结晶盐主要含硫酸钠,作为副产品外售定远县东南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原料利用。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弃一般原料包装物,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生物质锅炉除尘灰,工业单宁酸生产过程废铁废石及虫尸壳,倍渣,NCG生产过程粗母液干燥后固渣,没食子酸生产过程耙式真空干燥后固渣,没食子酸丙酯装置回收没食子酸后溶液中和反应后沉渣,槐米渣,焦性没食子酸工艺过程升华釜残料渣)、危险废物(包括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机油,废毒性原料包装物,废气处理过程废活性炭,高纯单宁酸、没食子酸、没食子酸丙酯、三羟基苯甲醛、三甲氧基苯甲酸甲酯产线生产脱色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渣,芦丁生产过程母液回收甲醇后精馏渣,三甲氧基苯甲醛生产过程蒸馏回收氯苯后釜残,三羟基苯甲醛生产过程乙酸乙酯浓缩回收后釜残、三甲氧基苯甲酸甲酯生产一精母液溶剂回收后釜残以及化验室废试剂)及待鉴定属性固废(三羟基苯甲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洗不溶物、粗品提纯过滤后不溶物、酸碱母液脱色后终母液)。
没食子酸产线耙式真空干燥后固体份,主要含NaCl、EDTA-2Na、单宁酸等,产线不涉及有机溶剂,因此该固体份为一般固废,作为副产品出售。
本项目高纯单宁酸、没食子酸、没食子酸丙酯、三羟基苯甲醛、三甲氧基苯甲酸甲酯产线工艺脱色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渣,经厂内设置的活性炭再生炉再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苯甲酸车间、储罐区、化验室、危废间废气处理过程废活性炭,因含有二氯乙烷、氯苯有机氯化物,不能入废活性炭再生炉再生处理,亦不能入生物质锅炉燃烧处置,与其他危险废物一起经分类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高纯单宁酸产线、没食子酸丙酯产线、芦丁产线废气处理过程废活性炭不含有机氯化物,但因吸附了大量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定的废活性炭再生炉废气处理设施无法满足有机废气处理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处理过程废活性炭拟与生物质成型颗粒配比后,入生物质锅炉燃烧处置。
项目三羟基苯甲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洗不溶物、粗品提纯过滤后不溶物、酸碱母液脱色后终母液因可能含有机溶剂,目前不能确定其属性,本评价要求对其进行属性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相应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置;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外售作为林场肥料;废弃一般原料包装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其他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外售综合利用,不可综合利用的送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当地指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直接对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5274410567
评价单位: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工,E-mail:7835194@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意见稿文本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DfOaz4wPGUUmb-RkslIVg?pwd=val7
提取码:val7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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