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m2预制型塑胶跑道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岳阳
- 公示时间:2025.03.24~2025.04.08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m2预制型塑胶跑道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m2预制型塑胶跑道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性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万m2预制型塑胶跑道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12#厂房。
建设单位: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使用原有12号厂房东侧闲置区域,面积约3400m2,新建1条破碎生产线,1条塑胶跑道生产线,1条涂胶线,年生产塑胶跑道30万m2。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2、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车间地面采用人工清扫方式,不进行地面冲洗,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河。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破碎粉尘采取“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16”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发泡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17”处理后,非甲烷总烃、MDI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涂胶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18”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排放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地表径流条件较差,为多雨的地区,场地地下水主要有大气降水补给,径流方式由由南向北运移。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较好,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周边地下水开发利用度不高。
由预测结果可知:事故水池非正常状况时废水渗漏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会导致其周围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加。按照最不利情况,由于设定污染物持续渗漏时间为瞬时注入,之后事故水池废液被清理、处置,随后的事故废水泄漏情况将不存在。周边地下水COD污染物会出现超标现象,超标距离为事故水池下游25.04m(未超出厂界范围),超标面积为400m2,影响距离为下游72.44m,影响面积为2700m2,事故水池的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本公司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由于地下水流速慢,扩散稀释过程时间长,地下水水质要恢复至背景水平仍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应尽量避免非正常状况发生。企业应加强设施维护和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废水渗漏,发生渗漏时,企业应及时检测发现及修复渗漏。
综上,由于项目周边均为工业区,企业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可接受,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4、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发泡机、涂胶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约70~8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音、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各噪声源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包装材料等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包装,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已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废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直接对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危险废物和MDI等。项目位于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敏感目标主要是居民点。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储存量较少,液态风险物质泄漏量很小,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泄露、火灾及环保设施事故排放等,各风险事故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均较可控制,不会对厂区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可接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73138666 联系人:尹先生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三角塘路以南新塘路以西(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
电子邮箱:37061665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87300860 联系人:盛工
邮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同力循环产业园323室
电子邮箱:332907495@qq.com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https://share.weiyun.com/WnFRrg5h
(2)纸质报告书
前往建设单位地址获取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WnFRrg5h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九、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m2预制型塑胶跑道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性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万m2预制型塑胶跑道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12#厂房。
建设单位: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使用原有12号厂房东侧闲置区域,面积约3400m2,新建1条破碎生产线,1条塑胶跑道生产线,1条涂胶线,年生产塑胶跑道30万m2。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2、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车间地面采用人工清扫方式,不进行地面冲洗,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河。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破碎粉尘采取“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16”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发泡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17”处理后,非甲烷总烃、MDI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涂胶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18”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排放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地表径流条件较差,为多雨的地区,场地地下水主要有大气降水补给,径流方式由由南向北运移。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较好,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周边地下水开发利用度不高。
由预测结果可知:事故水池非正常状况时废水渗漏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会导致其周围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加。按照最不利情况,由于设定污染物持续渗漏时间为瞬时注入,之后事故水池废液被清理、处置,随后的事故废水泄漏情况将不存在。周边地下水COD污染物会出现超标现象,超标距离为事故水池下游25.04m(未超出厂界范围),超标面积为400m2,影响距离为下游72.44m,影响面积为2700m2,事故水池的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本公司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由于地下水流速慢,扩散稀释过程时间长,地下水水质要恢复至背景水平仍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应尽量避免非正常状况发生。企业应加强设施维护和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废水渗漏,发生渗漏时,企业应及时检测发现及修复渗漏。
综上,由于项目周边均为工业区,企业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可接受,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4、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发泡机、涂胶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约70~8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音、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各噪声源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包装材料等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包装,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已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废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直接对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危险废物和MDI等。项目位于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敏感目标主要是居民点。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储存量较少,液态风险物质泄漏量很小,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泄露、火灾及环保设施事故排放等,各风险事故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均较可控制,不会对厂区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可接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73138666 联系人:尹先生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三角塘路以南新塘路以西(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
电子邮箱:37061665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87300860 联系人:盛工
邮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同力循环产业园323室
电子邮箱:332907495@qq.com
-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https://share.weiyun.com/WnFRrg5h
(2)纸质报告书
前往建设单位地址获取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WnFRrg5h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九、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