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张家界
-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 编制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一、现有工程
2018年8月,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环评工作;2020年9月,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成为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其项目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包含了上述三个子项目。
2020年10~11月,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三个项目分别进行了批复(张环审[2020]79号、张环审[2020]89号、张环审[2020]90号)。
2021年6月,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开工建设上述三个项目,在初步设计中,建设单位为了优化管理,使病死动物项目、餐厨项目更好地依托垃圾焚烧项目,相关建设内容在原环评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并于2022年7月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2022年1月,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3月取得了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的告知承诺制审批(张环审[2022]2号)。
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台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套建设2台余热锅炉(中温次高压,6.4MPa、450℃)和1套装机容量为18MW凝汽式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29.2×104t,年发电量90.89×106kWh,年上网电量77.25×106kWh。服务范围为张家界市城区全部,桑植县包括县城区在内的南部区域15个乡镇,及慈利县包括县域西边的9个乡镇。
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100t/d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和20t/d地沟油处理生产线各一条,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日处理地沟油20t,餐厨垃圾经预处理分离后,残渣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污水排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
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 10t/d,年处理规模为 3000t。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及粉尘在厂内经妥善处置后排放,污水排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
2022年8月25日,《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30800-2022-004-M)。2022年9月10日,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30800MA4RT4EE1P001V)。
2022年10月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110KV升压站工程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调试;2023年4月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
2022年10月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竣工,2022年12月18日开始试运行,2023年7月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
2022年12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因与之配套的收运体系未完善,片区内病死动物数量极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试运行。2024年9月经各级管理部门协调,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首批病死动物原料进厂,2024年9月26日开始试运行。2024年12月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改单第6.2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因此,为解决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难题,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拟利用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可燃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掺烧处理,建设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二、本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不涉及具体的建设内容,拟通过本项目整合“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以及其他现有实际建设内容;
2、对原料进行调整,掺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包括市政污泥、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橡胶制品、废纸、废塑料制品、报废风机叶片及边角料、农业废物、废复合包装、其他食品加工废物、畜禽粪肥、蒸煮后的医疗废物。本项目掺烧数量计划200t/d,但根据生活垃圾入炉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先确保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本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炉内SNCR脱氮+半干式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工艺,外排烟气按现有排放标准执行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及其修改单。
3、本次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均按现有方式进行处理,全厂员工不发生变化,废水处理方式不发生变化。
2018年8月,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环评工作;2020年9月,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成为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其项目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包含了上述三个子项目。
2020年10~11月,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三个项目分别进行了批复(张环审[2020]79号、张环审[2020]89号、张环审[2020]90号)。
2021年6月,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开工建设上述三个项目,在初步设计中,建设单位为了优化管理,使病死动物项目、餐厨项目更好地依托垃圾焚烧项目,相关建设内容在原环评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并于2022年7月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2022年1月,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3月取得了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的告知承诺制审批(张环审[2022]2号)。
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台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套建设2台余热锅炉(中温次高压,6.4MPa、450℃)和1套装机容量为18MW凝汽式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29.2×104t,年发电量90.89×106kWh,年上网电量77.25×106kWh。服务范围为张家界市城区全部,桑植县包括县城区在内的南部区域15个乡镇,及慈利县包括县域西边的9个乡镇。
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100t/d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和20t/d地沟油处理生产线各一条,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日处理地沟油20t,餐厨垃圾经预处理分离后,残渣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污水排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
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 10t/d,年处理规模为 3000t。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及粉尘在厂内经妥善处置后排放,污水排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
2022年8月25日,《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30800-2022-004-M)。2022年9月10日,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30800MA4RT4EE1P001V)。
2022年10月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110KV升压站工程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调试;2023年4月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
2022年10月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竣工,2022年12月18日开始试运行,2023年7月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
2022年12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因与之配套的收运体系未完善,片区内病死动物数量极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试运行。2024年9月经各级管理部门协调,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首批病死动物原料进厂,2024年9月26日开始试运行。2024年12月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改单第6.2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因此,为解决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难题,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拟利用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可燃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掺烧处理,建设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二、本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不涉及具体的建设内容,拟通过本项目整合“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以及其他现有实际建设内容;
2、对原料进行调整,掺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包括市政污泥、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橡胶制品、废纸、废塑料制品、报废风机叶片及边角料、农业废物、废复合包装、其他食品加工废物、畜禽粪肥、蒸煮后的医疗废物。本项目掺烧数量计划200t/d,但根据生活垃圾入炉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先确保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本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炉内SNCR脱氮+半干式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工艺,外排烟气按现有排放标准执行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及其修改单。
3、本次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均按现有方式进行处理,全厂员工不发生变化,废水处理方式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