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医院新院(传染病区)感染科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0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01197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人民医院新院(传染病区)感染科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人民医院新址西北角。浏阳市人民医院新址位于湖南省浏阳市杉松金桥片区、道吾山路以北、禧和路以东、胡家路以西、城际铁路以南 |
建设单位 |
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工务局代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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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感染科楼建筑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设面积7200平方米,规划床位数100张,绿化面积约2771平方米,道路及其他铺装用地面积约1536平方米。 项目不设食堂,不设洗衣房,不设锅炉,没有中药煎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87.27m3/d。医疗废水排放量为84.21m3/d,为一般医疗废水和特殊医疗废水,特殊废水主要来自检验科。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检验科特殊废水预处理后与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废水处理站(工艺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后排入院区污水总排口,预处理后废水通过道吾山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浏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 ②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暂存库废气和医疗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其调节池、沉淀池、污泥消毒储存池、脱水等都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臭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类比同类工程,其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本次不新增危废暂存间,依托一期工程危废暂存间进行存储医疗固废,在暂存过程中部分废物将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等。经暂存库内设置的抽风系统收集后经臭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经综合楼大楼内部预留的排烟通道高空排放。 医疗废气需靠负压完成,由真空泵房提供负压气,产生的废气采用紫外光照射的方式消毒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等设备噪声及门诊部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社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 ④固废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栅渣、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项目一期已有的医疗废物暂存库中,定期送长沙瀚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仓库位于一期综合楼地下一层内,在进行临时存放时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且转运包装及管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注标准》(HJ421-2008)中的相应规定。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栅渣:污泥和栅渣应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8-2006)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了现场张贴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所有被调查对象均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
2018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