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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金雨实业有限公司微量元素水溶叶面肥生产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8-12-11 14:21:26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微量元素水溶叶面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梦工厂产业配套园A1栋512室
建设单位 长沙金雨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金雨实业有限公司购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星工厂工业园A1栋512室作为年产1000吨微量元素水溶叶面肥生产厂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水环境影响:项目所在梦工厂园区污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项目区域属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本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及倒班宿舍,厂房地面卫生每天用扫帚进行清扫,生产厂房内不进行地面拖洗,不产生场地卫生废水,生产设备也不需要进行清洗,生产过程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员工办公污水。办公污水由梦工厂A1栋已建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经梦工厂污水管网收集,汇入星沙产业基地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星沙城北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捞刀河。
根据污染源分析的经验数据可知,项目办公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拟采取的措施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①粉尘
本项目在投料过程将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环评建议:在投料过程设置集气罩,布袋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经车间通风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拟采取的措施可行。
②异味
本项目在溶解和搅拌时会产生少量原料异味。环评建议:在溶解和搅拌工序设置集气罩,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经该处理措施该异味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标准值要求。
项目200m内均为生产企业,没有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预计该对项目周边的大气敏感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从预测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各个厂界的贡献值均没有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物、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本环评认为项目拟采取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可行,针对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与清运提出了建议,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降到最小化。
公众参与情况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相关附件查看:
金雨实业微肥项目[1].pdf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