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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4个市州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文章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01-25访问次数:打印
  根据《湖南省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8月分两批对全省14个市州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同年9月分两批向14个市州反馈督察意见。反馈后,14个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传导督察压力,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及其实施意见要求,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14个市州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14个市州督察整改方案均实行清单制,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计确定611项整改任务,其中长沙市62项、衡阳市40项、株洲市56项、湘潭市20项、邵阳市59项、岳阳市23项、常德市45项、张家界市29项、益阳市29项、郴州市61项、永州市33项、怀化市79项、娄底市42项、湘西自治州33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等内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调度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整改宣传、及时信息公开等内容。整改方案还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基本做到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 
 督察整改是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下一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表格式调度制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按月调度,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并适时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公开。持续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作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不是一阵风,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长沙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株洲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湘潭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衡阳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益阳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常德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岳阳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邵阳市公开省级环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pdf

郴州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娄底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永州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怀化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张家界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

湘西州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