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 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园区、区县市蓝天办、环委办,市直相关单位:
《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试行)》、《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专家建议名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实施,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指导各辖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
附件:
1、《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
2、《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3、《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试行)》
4、《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专家建议名单》
《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试行)》、《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专家建议名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实施,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指导各辖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
附件:
1、《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
2、《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3、《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试行)》
4、《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专家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