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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组向七市州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9-14访问次数:打印
      今年6月21日至7月1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7个督察组对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进驻期间,7个督察组按照既定程序,听取了被督察市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召开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共调阅各类资料15900余份,与市级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271人次,走访市直部门127家,赴各县(市、区)现场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026家,与各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座谈、问询815人次。

      第一批7个督察组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投诉3188件,向被督察地方交办2732件,截至9月6日,第一批7个市州共办结信访件2386件,责令整改企业2171家,立案处罚384家,处罚金额2080.16万元,立案侦查23件,行政拘留43人,刑事拘留7人,组织处理400人次,党纪政纪处分58人次。

      通过督察也暴露和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级的情况,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二是生态环保的机制尚未健全,大环保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职能部门和个别党委政府依旧错误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事”“环保督察就是环保部门的事”,没有真正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

      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交办信访件存在反弹现象。从督察情况来看,一些地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上报办结不实,存在以停代整、以罚代整的现象。

      四是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市州水环境质量依然堪忧,考核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洞庭湖及一些内湖水质还在持续下降;大气污染防治不实不细,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未淘汰到位,造成空气质量部分指标不降反升。一些重点行业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治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绝大多数市州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够,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突出。

      六是环保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够,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部分市州存在退养不彻底、养殖场与居民区混杂、污染治理设施低等问题突出。小散乱污企业发展缺乏规划、引导、监管,一些区域聚集大量小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为此,被督察的市州积极响应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其他相关领导亲赴一线开展督查督办;各市州纪检、组织、宣传、发改、经信、国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对交办和督办问题迅速响应,积极整改。

      ▲二是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督察,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的退出、长江沿岸非法码头和入河排污口取缔、违法开采山砂、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重要湖库投肥养鱼、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矿等一批突出问题得到重视,地方党委政府立知立改、立行立改。

      ▲三是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各督察组抓住关键少数,通过谈话、约谈、问询等方式,对市州环保履责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加快推动了一批环保责任不落实问题的解决。

      ▲四是形成了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通过明查暗访,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线压紧压实、严查重处,强化守法常态导向;通过典型案件查处曝光,要求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强化治污责任导向。

      ▲五是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得到及时回应。通过信访办理和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改善环境质量的希望和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的信心,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各被督察市州要结合各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看”发现的重要情况报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