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醪田镇杨龙建筑石料有限公司年开采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洞口县醪田镇杨龙建筑石料有限公司年开采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于2018年10月12日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为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开采 30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
建设单位:洞口县醪田镇杨龙建筑石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洞口县醪田镇凫杨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26日
联系人:肖又石
联系电话:136073934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年开采 30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
建设单位:洞口县醪田镇杨龙建筑石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洞口县醪田镇凫杨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26日
联系人:肖又石
联系电话:136073934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