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 所在地区:长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岳阳县新墙镇水库村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仓库区内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论和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联 系 人:胡荣
联系电话:15273020999
验收日期: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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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岳阳县新墙镇水库村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仓库区内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论和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联 系 人:胡荣
联系电话:15273020999
验收日期: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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