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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04-29 19:21:43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岳阳县新墙镇水库村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仓库区内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论和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联 系 人:胡荣
   联系电话:15273020999
   验收日期: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相关附件下载:
(最终稿)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验收意见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