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阔鸿采石场年产6.67万m3灰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所在地区:长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晃县阔鸿采石场年产6.67万m3灰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甘胜魁
联系电话:15974008177
相关附件下载: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甘胜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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