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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阳光驾校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08-02 14:06:52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洞口县阳光驾校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洞口县阳光驾校搬迁项目
  地点:洞口县洞口镇茅铺村、木瓜村
  建设单位:洞口县阳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建设内容:建设训练场、办公综合楼和停车棚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军
  联系电话:137891914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相关附件下载:洞口县阳光驾校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送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