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 > 环评公示

湖南国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扇防火窗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1-25 19:49:17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年产1500扇防火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县果园镇果园大道328号
建设单位 湖南国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国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总投资500万元,于2017年10月租赁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内2号厂房,进行生产钢质隔热防火窗。项目正常运营可形成年产1500扇防火窗的建设规模。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湖南用水定额》(DB43T388-2014)中规定,员工用水定额为45L/人·d,则本项目总用水量为0.45m3/d(135m3/a),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6m3/d(108m3/a),生活污水依托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专用排水管道直接排入捞刀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燃烧废气。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颗粒物相关限值要求。塑粉喷尘经风机+滤芯回收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燃烧废气与烘烤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烤废气可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相关浓度限值。燃烧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折弯机等各种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 80~90dB(A)。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及加强 绿化 等 综 合 措 施 ,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的 2类标准。本项目投产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位于厂房,面积约10m2),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10097-2001)。
公众参与情况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相关附件下载:年产1500扇防火窗建设项目(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