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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福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田4S店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1-25 19:51:04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福田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物贸大道J-05区
建设单位 湖南永福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永福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选址于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物贸大道J-05区建设福田4S店项目。项目租用湖南大中南汽车经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总占地面积3104m2,主要经营汽车销售及汽车维修保养,其中汽车维修1300辆/a、汽车喷漆750辆/a、汽车销量1138辆/a、汽车保养540辆/a、简单冲洗车辆840辆/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租赁湖南大中南汽车经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施工期只对厂房进行简单装修、设备安装等工序,无土建施工,且因为环评介入时本项目已投产运营,故本次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环境污染源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仅对营运期污染源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机动车尾气、焊接烟气、打磨粉尘以及喷漆废气。食堂油烟经新增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机动车尾气经尾排系统收集;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焊接烟尘在机修工位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对焊接烟尘处理,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挥发性有机物经“喷淋+过滤+UV光解+低温等离子反应器”措施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总排放量为598.09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经星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经星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浏阳河。综上所述,项目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对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绿化等,设备房隔声降噪。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危险固体废弃物。其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零件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机修车间更换及隔油池隔离出的废机油、喷漆烤漆房废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棉布、废手套、废砂纸及废蓄电池等。其中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零件经收集后,对能回收的废物进行回收,不能进行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油、喷漆房废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棉布、废手套、废砂纸及废蓄电池等经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率可达100%。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调查的重点范围是项目区域周边的居民点和相关团体单位,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3份,调查表收回13份,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发现,调查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无一人反对。本报告认为,调查结果较好地反映了公众的意愿,总体上符合项目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相关附件下载:湖南永福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田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1)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