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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五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5万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1-25 19:52:45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年处理35万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县江背镇印山村(湖南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内1栋)
建设单位 湖南五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新建厂房,主要租用湖南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现有1栋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占地面积28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加工区、水处理设备区、成品区、原材料储存区(堆场)、封包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的再生利用,其处理后产品为碎石、细沙,年处理规模为35万t。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5.2m3/a,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印山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清洗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搅拌池+絮凝沉淀池+沉淀池1+沉淀池2+压滤机+回用清水池,处理规模50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厂区生产、办公及生活均以电能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根据工程分析可知,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原材料储存区)以及生产分筛、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进行过程中产生少量扬尘及汽车尾气,项目进场道路已硬化,路面较为清洁,起尘量较少,本项目周边场地多为农田菜地,较为空旷,有利于运输扬尘的稀释扩散;堆场扬尘拟在原材料储存区、成品区采取并加设喷雾设施;分筛、破碎粉尘拟在喂料机、骨料分筛机、圆锥破碎机等设备处进行密闭作业,并加设喷雾设施,环评要求同时设置1台高压喷雾机进行喷雾降尘,并设置车间通风设备及设置绿化带。建议企业四周设置芦花隔离带,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隔声、降噪、建筑物及距离衰减,可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标准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由厂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定期清运。项目工业固废主要为沉淀泥沙,该部分固废经脱水机、压滤机处理后,形成泥饼,作为废品外售给砖厂。同时,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分类定点堆放,堆放场所远离办公区和周围环境敏感点。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和规定分类、分区设置,做到相关标准要求资源化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厂区各项固体废物皆可得到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在环评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在评价范围内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1份,收回21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个人及单位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相关附件下载:1-文本年处理35万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