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康达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浏阳市洞阳镇北园社区杨家滩片康万路369号,主要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经营销售。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浏环复【2017】465号批复文件。现因政府方面进行工业园征收,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原厂址在需征收范围内。为积极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将厂址整体搬迁至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片区,项目搬迁新址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均与原厂保持一致,不发生变化;搬迁后年销售液化气1200t(约10万罐),年销售收入约800万元。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营运期主要为:
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食堂油烟
噪声:设备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浏阳市经开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浏阳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厂区有职工食堂,有少量食堂油烟产生,食堂油烟使用抽油烟机抽至排放,排放浓度≤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于储罐的小呼吸连续性排放的少量NMHC和液化气卸液、冲装过程中间歇性大呼吸排放的少量NMHC,均为无组织排放源。项目场地四周空旷开阔,有利于大气稀释、对流、扩散,在强化液化气储罐、压缩机、烃泵等压力容器、工艺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以后,液化气站周界外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4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烃泵、压缩机、液化气充装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和进出液化气站车辆的交通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经基础减震、防爆墙阻挡、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外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进厂钢瓶检测和储罐清罐时有液化气残液(属危险废物HW08-900-221-08)产生,全部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回收处置;检测的不合格钢瓶由钢瓶检测公司回收处理;另有职工的生活垃圾产生,液化气厂内设垃圾收集点,全部交附近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可靠处置,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应或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公司
地址: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片区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18-12号
联 系 人:谭谷良 联 系 人:蒋紫薇
联系电话:13975867663 联系电话:15364065027
邮 箱: 邮 箱:450164356@qq.com
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浏阳市洞阳镇北园社区杨家滩片康万路369号,主要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经营销售。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浏环复【2017】465号批复文件。现因政府方面进行工业园征收,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原厂址在需征收范围内。为积极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将厂址整体搬迁至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片区,项目搬迁新址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均与原厂保持一致,不发生变化;搬迁后年销售液化气1200t(约10万罐),年销售收入约800万元。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营运期主要为:
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食堂油烟
噪声:设备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浏阳市经开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浏阳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厂区有职工食堂,有少量食堂油烟产生,食堂油烟使用抽油烟机抽至排放,排放浓度≤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于储罐的小呼吸连续性排放的少量NMHC和液化气卸液、冲装过程中间歇性大呼吸排放的少量NMHC,均为无组织排放源。项目场地四周空旷开阔,有利于大气稀释、对流、扩散,在强化液化气储罐、压缩机、烃泵等压力容器、工艺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以后,液化气站周界外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4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烃泵、压缩机、液化气充装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和进出液化气站车辆的交通噪声,噪声值约为65?80dB(A)经基础减震、防爆墙阻挡、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外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进厂钢瓶检测和储罐清罐时有液化气残液(属危险废物HW08-900-221-08)产生,全部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回收处置;检测的不合格钢瓶由钢瓶检测公司回收处理;另有职工的生活垃圾产生,液化气厂内设垃圾收集点,全部交附近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可靠处置,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应或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公司
地址: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片区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18-12号
联 系 人:谭谷良 联 系 人:蒋紫薇
联系电话:13975867663 联系电话:15364065027
邮 箱: 邮 箱:450164356@qq.com
发布单位:浏阳市洞阳镇三联液化气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3月21日